第1篇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1、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制定消防設施、器材配備計劃,并按計劃落實;
2、消防設施、器材實行定位、定人、定標準管理;
3、消防設施、器材每年四次檢查、測試、維修、失效的器材應及時更換;
4、消防設施、器材嚴禁挪用,不得損壞;
5、消火栓不得圈占和埋壓,每年放水1 次,室外栓冬季遇嚴寒時,應采取防寒措施保護。
第2篇 娛樂場所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應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yǎng)的要求。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二)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三)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四)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五)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六)應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七)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shù)毓蚕罊C構備案。
第3篇 機關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機關單位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制度
一、為保證消防設施設備的正常運行,單位必須加強日常的消防設施設備維修保養(yǎng)工作。
二、消防設施設備必須經具有資質的檢測機構檢測合格,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三、單位必須配備責任心強,具有較高專業(yè)知識人員負責消防設施設備的維修保養(yǎng)工作,其他無關人員不得隨意維修保養(yǎng)消防設施設備。
四、消防值班人員應每日對消防控制設備進行檢查,發(fā)現(xiàn)異常情況立刻通知維護人員處理,并做好記錄。
五、單位應當委托具有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能力的單位,定期對消防設施設備維護保養(yǎng),并出具月報告書。
六、單位不得將室內消火栓箱封閉,并應定期對消火栓進行試壓、試水,凡發(fā)現(xiàn)箱門無手動緊急開啟裝置、栓體銹蝕、水管霉爛或漏水,水帶及水槍缺少或消火栓無水等問題,要限期整改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和便于取用的地點,且不得影響安全疏散。滅火器檢查、消火栓試壓和自動消防設施運行情況,應記錄齊全。
七、單位應當對消防設施設備按照規(guī)定時間進行維修保養(yǎng)定期將火災探測器送專業(yè)清洗維護部門進行一次全面清洗。
第4篇 氧化鋁分公司消防器材和設施管理制度
1、消防器材和設施是滅火的專用工具。在沒有發(fā)生火災的情況下,嚴禁任何人擅自動用。
2、各班組所轄區(qū)域內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各班組長負責保管。
3、倉儲科負責庫房及站點消防器材和設施的配備、更換、維修和檢查工作。
4、不準以任何理由埋、壓、圈、占和損壞一切消防器材和設施。丟失和損壞的消防器材和設施,應及時匯報,并要查明原因,追究相關責任人的責任,按原價賠償并處以罰款。
5、消防水源如需停水操作,應做好應急準備工作。
7、消防栓是消防專用設施,應設有明顯標志。未經倉儲科同意,一律不準動用。
8、各班組配備的室外消防專用柜必須指定專人管理,消防專用柜內的設施必須擺放整齊、懸掛有序、保持清潔,防止受壓、受潮損壞。
9、各班組配備的水槍水帶,因有特殊情況使用的,必須經倉儲科同意后方可使用,使用后要用清水洗刷干凈、晾干、整齊放回原處。
10、各班組轄區(qū)內的通道、路口和油區(qū)通道,必須保持暢通,嚴禁堆放任何物品堵塞通道。
第5篇 消防設施滅火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設施包括:消火栓系統(tǒng)、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疏散設施、防火門等。
二、室內消火栓由設置部位的所在部門指定人員管理,做到:
1、消火栓內配備的水槍水帶及其閥門、啟泵按鈕等,必須保持完好,不準銹死、損壞、缺少,不因滅火需要嚴禁動用。
2、裝修或擺放物品時,不準遮擋、阻礙。
3、發(fā)現(xiàn)故障或破損時,應及時報告消防設備維修人員立即修復。
三、防火門及其閉門器、疏散指示標志、火災事故照明,由設置部位的所在部門指定人員管理。做到:
1、通道和出口,不得擺放物品,堵塞通行。
2、不準在防火通道堆放物品,妨礙人行。
3、不準遮擋、人為破損。
4、上述設施發(fā)現(xiàn)破損或丟失,應立即報安全保衛(wèi)部門及時修復、更新。
四、按國家消防技術標準配備的滅火器材應由設置部位的所在部門管理、存放。滅火器的維修和更換由安全保衛(wèi)部門統(tǒng)一負責。
五、火災自動報警系統(tǒng)、自動滅火系統(tǒng)、防排煙系統(tǒng)等自動消防設施應當定期進行檢測,如發(fā)現(xiàn)問題應及時報廠家維修并做好檢測、維修記錄。
六、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關閉、停用消防設施。
第6篇 消防設施管理制度格式
1、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2、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3、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4、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5、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6、應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7、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shù)毓蚕罊C構備案。
第7篇 公共娛樂場所立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應明確消防設施管理的責任部門和責任人,消防設施的檢查內容和要求,消防設施定期維護保養(yǎng)的要求。消防設施管理應符合下列要求:
(一)消火栓應有明顯標識;
(二)室內消火栓箱不應上鎖,箱內設備應齊全、完好;
(三)室外消火栓不應埋壓、圈占;距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2.0m范圍內不得設置影響其正常使用的障礙物;
(四)物品的堆放不得影響防火門、防火卷簾、室內消火栓、滅火劑噴頭、機械排煙口和送風口、自然排煙窗、火災探測器、手動火災報警按鈕、聲光報警裝置等消防設施的正常使用;
(五)應確保消防設施和消防電源始終處于正常運行狀態(tài);需要維修時,應采取相應的措施,維修完成后,應立即恢復到正常運行狀態(tài);
(六)應按照消防設施管理制度和相關標準定期檢查、檢測消防設施,并做好記錄,存檔備查;
(七)自動消防設施應按照有關規(guī)定,每年委托具有相關資質的單位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送當?shù)毓蚕罊C構備案。
第8篇 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責任制度
1、消防設施日常使用管理由專職管理員負責,專職管理員每日檢消防設施的使用狀況,保持設施整潔、衛(wèi)生、完好。
2、消防設施及消防設備的技術性能的維修保養(yǎng)和定期技術檢測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設專職管理員每日按時檢查了解消防設備的運行情況。查看運行記錄,聽取值班人員意見,發(fā)現(xiàn)異常及時安排維修,使設備保持完好的技術狀態(tài)。
3、消防設施和消防設備定期測試:
(1)煙、溫感報警系統(tǒng)的測試由消防工作歸口管理部門負責組織實施,保安部參加,每個煙、溫感探頭至少每年輪測一次。
(2)消防水泵、噴淋水泵、水幕水泵每月試開泵一次,檢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3)正壓送風、防排煙系統(tǒng)每半年檢測一次。
(4)室內消火栓、噴淋泄水測試每季度一次。
(5)其它消防設備的測試,根據不同情況決定測試時間。
4、消防器材管理責任制度: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間定期兩次對滅火器進行普查換藥。
(2)派專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證處于完好狀態(tài)。
(3)對消防器材應經常檢查,發(fā)現(xiàn)丟失、損壞應立即補充并上報領導。
(4)各部門的消防器材由本部門管理,并指定專人負責。
第9篇 消防器材安全設施管理制度
(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制定本制度。
(二)為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保護企業(yè)人員的人身和公共財產安全,保證企業(yè)的正常生產秩序,依據《中華人民共產國消防法》、《機關、團體、企業(yè)事業(yè)單位消防安全管理規(guī)定》等制定本制度。
(三)消防工作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
(四)行政部是企業(yè)消防工作的主管部門。
1、組織制定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guī)程。
2、開展經常性宣傳教育,每年對職工進行消防培訓一次。
3、按規(guī)定配備必要的滅火器材。
4、組織防火巡查,及時糾正違章行為,每月進行防火檢查,及時消除隱患,做好巡查、檢查記錄。
5、對建筑消防設施每年至少全面檢測一次,確保完好有效,檢測記錄應當完整準確,存檔備查。
6、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
7、建立健全消防檔案。
(五)本企業(yè)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是:噴烤漆房、油料間重點防火部位設置明顯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六)全體員工必須遵守本企業(yè)的各項規(guī)章制度,認真學習防火、滅火知識,開展自防自救活動。
(七)任何企業(yè)個人不得損壞或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設施、器材,不得埋壓、圈占和遮擋消火栓。
(八)消防器材、裝備和設施,不得用于與消防應急救援工作無關的事項。
(九)保證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暢通,嚴禁堵塞或擺放各種物品。
(十)未經主管部門許可,不得使用臨時線和電爐子等熾熱電器。
(十一)嚴格執(zhí)行動用明火審批制度。
(十二)新建、改建、擴建和裝飾裝潢時,應按有關規(guī)定上報當?shù)毓蚕罊C關審批。
第10篇 消防設施維護保養(yǎng)器材管理制度
一、消防器材要按規(guī)定排列整齊,做到風吹不著、雨淋不著、日曬不著,確保消防器材的有效使用。
二、消防器材的擺放位置要符合滅火要求,放置于醒目位置,做到便于取用。
三、定期檢查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立即上報保衛(wèi)部門。
四、各部門對本單位的消防器材做到登記造冊,專人保管,責任到人、定崗定位,不準丟失,不準轉借,不準挪用。
五、消防設施和器材按規(guī)定定期進行檢測,發(fā)現(xiàn)損壞及時維修和更換。
六、消防器材的配置種類、數(shù)量、品種符合國家規(guī)范要求。配置地點做到有明顯標志,專人管理。
第11篇 消防器材設施管理制度
1、根據消防器材、設施的安全特殊性,有安委辦、負責選型、配發(fā)、登記和統(tǒng)一管理,公司安排統(tǒng)一采購。
2、消防器材、由各部門、車間負責人領取并成為管理責任人、責任人應根據實情對消防器材、設施實行細化管理,具體落實到每個員工,要經常檢查,按規(guī)定配置消防器材,不留安全消防死角。
3、消防器材和設施的日常管理
3.1部門配備的滅火器材及設施(水槍、水帶),安全管理部門根據型號、規(guī)格、數(shù)量、金額、位置進行編號掛卡(每個滅火器打號,另掛管理卡片),分類入冊,區(qū)域負責人要把每個滅火器和消防栓落實到班組成員,將要固定位置,專人負責(按編號掛卡落實到具體人),做到“四包”,即包在位、包齊全、包完好、包清潔。人員落實后(含以后的人員變動)及時報安委后辦公室。
3.2 各生產班組、工作區(qū)域上班前后要檢查滅火器材、設施的“四包”情況,并制表填寫檢查記錄,建檔存放,形成制度,“四包情況”的交接是班與班工作交接的重要內容之一。
3.3 各部門負責人要經常教育所屬員工知道自己崗位的放火責任,清楚防火任務,懂得遵守操作過程的極度重要性,能熟練使用各種消防器材和設施。
3.4 消防器材和設施非火警不得動用,因火警動用后,要在48小時內及時報安委會辦公室并書面報告火警的全部情況以及消防器材的使用情況,以便領導做出相應的安全整改決策。
3.5 確屬特殊情況需動用消防水帶和消防水,申請部門必須向安委會辦公室寫出書面申請,生產期間動用消防水必須經生產部經理同意,由消防管理人員查看現(xiàn)場,提出具體要求后,方可動用,否則按違章動用處理。
3.6 消防栓和滅火器的周圍,不準堆放雜物。
3.7 班組要設立兼職安全員,消防器材及設施不止在班組位置上的,班長要協(xié)助兼職安全員管理好,發(fā)現(xiàn)滅火器壓力偏低、藥劑失效、泡沫結塊等異常現(xiàn)象,要及時書面報告安全管理部門(寫清滅火器編號),克服麻痹思想,確保滅火器材的“三性”(使用性、可靠性、安全性)完好。
3.8 各部位配置的消防器材和設施,要嚴格按編號、位置進行管理,禁止亂拿、亂放,嚴防認為損壞和丟棄(車間內的壁式消防栓和管理區(qū)域內地式消防栓,水泵結合器等水井閥落實到責任人后,報安委會備案)。
3.9 安全管理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要不定期進行檢查,規(guī)范管理,作好登記,建立檔案,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糾正,嚴重的要速報安委會進行處理和整改,對配備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做到位置清楚、數(shù)量、性能心中有數(shù),每月向安委會辦公室書面匯報消防器材及設備的綜合情況。
3.10 要確保消防設施安全過冬,各部門根據生產管理區(qū)域的劃分,負責區(qū)域內的消防栓、水泵結合器、消防水罐、泵房及管線等冬季防凍工作,安全管理部門要督促、檢查。
3.11 各種報警器、火災探測器禁止亂動,調校由專人負責。
3.12消防器材用放于明顯處,提取方便,并保持完好狀態(tài)。
3.13報警按鈕禁止隨意亂動,慌報火情的予以嚴肅處理。
3.14廠區(qū)、車間內的消防設施、報警裝置,每個員工都有義務負責維護保養(yǎng),在緊急情況下使用。
3.15公司內的消防通道未經同意,禁止占用(包括挖溝、收放物料、設備、雜物等)。如必須占用時,須先征得安委辦同意并采取臨時措施后,方可占用。
3.16接受公安消防部門對消防器材及設施的配設、管理的指導意見,切實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17安委會每年組織員工進行一至兩次的消防器材及設施的培訓和演練。
3.18安全管理部門對違反消防器材及設施規(guī)定的人員,有權規(guī)范、糾正和制止,對嚴重違規(guī)者有權提出經濟和行政處罰意見。
3.19消防器材及設施管理維護的好壞納入公司年終考核,是考評部門和個人進行評比的重要依據之一,每月情況納入目標管理考核。
4消防器材及設施的購置更換,檢測維修
4.1 各部門、車間根據消防要求欲購置及使用年限到期后需更換的消防器材和設施,由安全管理部門負責實施,需購置滅火器的部門、車間填報《消防器材增置、換藥、檢修申請單》報安委會審批。
4.2 各部門、車間對使用報廢或損壞的滅火器材、設施,于事發(fā)24小時內報安全管理部門認定、核實(損壞的要寫出書面報告),經批準后,購置和更換。
4.3 需對滅火器試壓、換藥、充裝等檢測、維修和保養(yǎng)的,由安全管理部門聯(lián)系采購部門與指定廠家聯(lián)系實施。
4.4 流動值勤的保安、安全消防員,要認真檢查規(guī)范消防器材的定位、數(shù)量、有無損壞、性能狀況等,每班要將滅火器材的情況登記清楚,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向安全管理部門報告。
4.5 對配設、發(fā)放在各部、車間各部位的消防器材及設施,安全管理部門每月進行檢查匯總,統(tǒng)計消耗(損壞)情況報公司處理,把安全消防工作落到實處。
5 滅火器的選擇
正確、合理地選擇滅火器是成功撲救火災的關鍵,應當根據不同類火災選擇不同類型的滅火器。
5.1撲救a類(固體可燃物,如木料、棉、麻等)火災應選用水型泡沫,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5.2 撲救b類(可燃液體,如汽油、柴油、甲醇、乙醚等)火災用使用干粉、泡沫、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這里值得注意的是化學泡沫滅火器不能滅b類極性溶劑火災,醇、醛、酮、醚、酯等都屬于極性溶劑,因為化學泡沫與有機溶劑接觸,泡沫的水分會迅速被吸收,使泡沫很快消失,這樣就不能起到滅火的作用。
5.3 撲救c類(可燃氣體,如煤氣、遺缺、甲烷等)火災選用干粉、鹵代烷、二氧化碳型滅火器。
5.4 撲救帶電火災選用鹵代烷、二氧化碳、干粉滅火器。
5.5 撲救a、b、c類火災和帶電火災應選用磷酸銨鹽干粉、鹵代烷型滅火器:
從滅火的原理上講,磷酸銨鹽干粉和鹵代烷滅火器都適用于a、b、c類火災,所以對這幾類并存的混合火災,應優(yōu)選用這兩類多功能的滅火器,也可解決同一配置場所不宜放置多種類型的滅火器的問題。
5.6 撲救d類(可燃金屬,如鉀、鈉、鎂、鈦、鋁合金等)火災的滅火器應由設計部門和當?shù)毓蚕罊C構協(xié)商解決,對d類火災的金屬燃燒的火災,就我國目前情況來說,還沒有定型的滅火器產品,目前,國外滅d類火災的滅火器主要有分狀石墨滅火器和作金屬火災專用的干粉滅火,在國內尚未定型生產這類滅火器和滅火劑的情況下,可采用干砂或鑄鐵粉末來代替。
5.7在選用滅火器時,應考慮不同滅火器之間可能產生的相互反應,污染及其對滅火的影響。干粉和干粉、干粉和泡沫之間聯(lián)用都存在一個相溶性的問題,相溶的滅火劑之間可能發(fā)生相互作用,產生泡沫消失等不利因素,致使滅火效力明顯降低。磷酸銨鹽干粉同碳酸氫鈉干粉,硼酸氫鉀干粉不能聯(lián)用,碳酸氫鈉干粉、碳酸氫鉀干粉同蛋白泡沫、化學泡沫也不能聯(lián)用。
6滅火器的分類:
6.1 按充裝的滅火劑不同,可分為清水型、泡沫型、干粉型、鹵代烷型、二氧化碳型、酸鹽類型等。
6.2 按移動方式不同,可分為手提式、推車式。
6.3 驅動滅火劑的動力來源不同可分為儲氣瓶式、儲壓式、化學反應式。
6.4 種常用的滅火器見附頁。
7火器配置
7.1一個滅火器配置場所所計算單元內的滅火器配置數(shù)量不應小于2具,不宜多于5具。
8設置要求:
8.1滅火器應設置在明顯的地點。
8.2 便于人們取用(包括與滅火器設置相關的托架和滅火器箱等附件)。
8.3 滅火器在某些場所設置時應有指示標志。
8.4 手提式滅火器應設放在掛鉤、托架或滅火器箱內,其頂部離地面高度應小于1.5米,底部離地面不宜小于0.15米。
8.5 滅火器應設置穩(wěn)固,銘牌必須朝外;(便于分清性能指標、確定使用撲救火災的種類和用法)。
8.6 滅火器不應設置在潮濕或腐蝕性的地點,如實在無法避免則規(guī)定要從技術上管理上采取相應的保護措施,設置在室外的滅火器、應有相應的保護措施。
8.7 滅火器不得設置在超出其使用溫度范圍的地點。
9滅火器的外觀檢查:
9.1 檢查滅火器的鉛封是否完好。滅火器一經開啟,即使噴射不多,也必須按規(guī)定要求再充裝,充裝后作密封實驗,并重新鉛封。
9.2 檢查可見部位防腐層的完好程度。
9.3 檢查滅火器可見零附件是否完整,有無松動、銹蝕損壞、裝配是否合理。
9.4 檢查貯壓式滅火器的壓力指針是否在綠色區(qū)域,如指針在紅色區(qū)域,應查明原因,檢修后重新灌裝。
9.5 檢查滅火器的噴嘴是否暢通,如有堵塞應及時疏通,檢查干粉滅火器噴嘴的防潮嘴是否完好,噴嘴零件是否完備。
9.6 附表:《滅火器定期檢查記錄表》(由安全部門存檔)
10檢修、滅火劑再充裝
滅火器的檢修以及再充裝應由經過培訓的專人進行,滅火器作檢修后,其性能要求符合有關標準的規(guī)定,并在滅火器上的明顯部位貼上(或附上)不易脫落的標記。表明維修或再充裝的日期、維修單位名稱和地點。
10.1 滅火器的安全使用期限
各類滅火器每次充裝前或使用一定期限后,必須進行水壓試驗,試壓合格后方可繼續(xù)使用,確保滅火器材的實用性、安全性和可靠性。
10.1.1泡沫滅火器使用滿二年;
10.1.2 二氧化碳滅火器滿五年;
10.1.3 干粉、1211滅火器滿三年;
10.2部門所配滅火器及水帶的型號包括配置類型、數(shù)量、設置位置、檢修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見附表《滅火器檔案》)
10.3消火栓的維護與保養(yǎng)
10.3.1 室內消火栓的維護保養(yǎng)要求:
a 室內消火栓是建筑物內的一種固定的滅火供水設備,它包括消火栓、箱體、箱內水帶、水槍等。
b 定期檢查消火栓是否完好,有無生銹、漏水現(xiàn)象,接口墊圈是否完整無缺,并進行放水試驗,試驗后及時擦干,在消火栓閥桿上加潤滑油。
c 定期檢查消火栓箱門、卷盤、水帶、水槍是否損壞,門鎖開啟是否靈活,拉環(huán)鉛封、水帶、轉盤框架是否完好,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更換和修理。
10.3.2 室外消火栓的維護保養(yǎng)要求
a 室外消火栓主要由地上式和地下式兩種,其中最常用的是地上消火栓,它由彎座(直接安裝于供水管網上),閥座、排水閥、法蘭接管、啟用桿、本體和大小出水口等組成。
b 每月或重大節(jié)日前,應進行一次全面檢查。
c 檢查時要放盡管道的銹水,吸干本體內余水或疏通發(fā)水閥排除積水,清除消火栓上沉積的灰塵和污漬,在消火栓軸心上加上潤滑油,大小出口上加黃油,并根據外表保護需要進行油漆。
d 消火栓周圍3米內嚴禁堆物,15米內嚴禁停車,嚴禁設欄、設廣告圍堵消火栓,不能影響消火栓的正常使用、不得擅自挪作他用。
e 消火栓安裝必須符合有關要求,其間距不得大于120米,60米寬的馬路必須雙向設置;消火栓大出口必須朝馬路,其本體離馬路邊沿石一般為0.5米-1米,因特殊情況需要搬遷、拆遷的應報請有關消防機構審批。
f 消火栓上所有部件必須保持良好、平時做到無漏水、無銹蝕、開啟方便,操作靈活。
附:《消防水栓(箱)檢查記錄表》,并上報消防管理部門存檔。
10.2 對違反本規(guī)定的處罰
10.2.1 消防器材、設施要經常進行檢查、保養(yǎng),各部門每日要旅行檢查登記制度,如發(fā)現(xiàn)滅火器失效,影響滅火,首先追究班組兼職安全員、具體負責人的責任,部門、車間負責人要承擔連帶責任。
10.2.2 因火警動用消防器材和設施的要及時報安委辦,對隱瞞、慌報、遲到的,公司要追究責任,嚴肅處理。
10.2.3 因管理不善,造成小販器材設施損壞丟失和非火警發(fā)生、私自動用水槍、水帶、消防水、滅火器者,嚴格落實消防獎懲制度。
安委會將不定期表揚執(zhí)行本規(guī)定的好人好事,處罰違反本規(guī)定的有關人員,維護規(guī)定的嚴肅性,以規(guī)治廠。
第12篇 鐵路工程施工現(xiàn)場消防設施管理制度
一、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jl-3標所有消防設施管理及使用的內容。包括:
1、地上消防栓;
2、火災自動、手動報警系統(tǒng);
3、泡沫、干粉滅火器;
4、消防砂池、消防專用鍬、水桶;
5、有毒有害、可燃氣體探測報警系統(tǒng)(詳見附件4:全廠報警系統(tǒng)示意圖);
6、消防表示標牌的安防與維護
二、 消防器材、設施責任劃分及報警系統(tǒng)報警后
的處理程序
1、消防栓(室內、室外)歸界區(qū)所屬消防主管管理維護,場前區(qū)(包括駐地宿舍、辦公室、浴室、食堂、及其他公用建筑廠坪)室內室外消防栓由安全員負責日常管理維護,庫房區(qū)域由材料主管管理維護。
2、現(xiàn)場消防器系統(tǒng)由義務消防隊管理。需要維修更換的設施由消防隊負責申報計劃采購。
3、滅火器由項目部統(tǒng)一配發(fā),安全主管核定擺放位置。配發(fā)的滅火器由作業(yè)隊進行日常管理維護。
三、使用及檢查制度
1、當發(fā)生火災時,應就近使用消防器材、滅火器進行撲救,處理事故中使用的滅火器由架子隊上報項目部部審核后更換。
2、當進行消防演練時,由安質部負責全公司消防設施的調用。
3、由于生產需要或檢修時,臨時挪動消防器材的,事后應及時歸位。確因周圍環(huán)境改變,不適合再放消防器材的,應由安環(huán)部重新指導安放位置。
4、消防器材每月由所在單位安全專職人員檢查,并列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