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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篇心理健康教師崗位職責 第2篇高中心理健康教師崗位職責
第1篇 心理健康教師崗位職責
1.熱愛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優(yōu)良,身體健康;
2.本科及以上學歷,所學專業(yè)與任教學科相同或相近,并取得相應教師資格證書。
3.教育教學素質高,具有創(chuàng)新精神,有相關教學經(jīng)驗和班主任工作經(jīng)歷者優(yōu)先。
4.心理健康教師需具備心理咨詢師資格證。
第2篇 高中心理健康教師崗位職責
高級中學心理健康教師崗位職責
(一)、在德育處主任領導下,規(guī)劃學校的心理健康教育與輔導工作。
(二)、積極開展心理健康知識的宣傳與普及工作。
(三)、承擔學生的心理健康教育輔導課,切實提高教育教學質量。
(四)、幫助有需要的學生作團體或個別的心理輔導。
(五)、指導和培訓教師,提高其心理健康教育的能力。
(六)、根據(jù)學校的實際和需要,逐步建立心理偏差學生的心理檔案。
(七)、協(xié)助德育處開展活動,為家長提供家庭心理健康教育的指導和培訓。
(八)、在教科研室主任的領導下,積極參與教科研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