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屬公司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金屬制品公司技術文件管理制度
一.總則:
為規(guī)范本公司技術文件的管理,確保文件編制的正確性特制訂本制度。
二.技術文件的編制、審核、批準:
1.技術文件由工程部負責編制,工程部應對技術文件的正確性、合理性負責。
2.工程部部長負責技術文件的審核。
3.總經理負責技術文件的批準。
4.技術文件包括:
a.圖紙;
b.工藝操作規(guī)程;
c.設備操作規(guī)程;
d.產品內控標準;
e.產品檢驗規(guī)范;
f.采購技術要求等。
三.技術文件的更改:
1.技術文件更改的前提:
a.顧客要求更改;
b.由于開發(fā)試制的疏忽而必須更改;
c.技術要求過高,生產設備無法達到而必須進行更改等。
2.各部門如確需對技術文件進行更改,須由各部門負責人填寫技術文件更改申請單,報工程部審核,廠務經理批準;
3.技術文件更改申請單應包括以下內容:
a.更改原因;
b.更改前參數;
c.更改后參數。
4.技術文件更改申請單的審批:
a.廠務經理負責對技術文件更改進行審批;
b.必要時廠務經理可組織有關人員對技術文件的更改進行評審或會簽;
c.廠務經理下達技術文件更改指令(書面文件);
5.生產部根據指令實施更改。
a.更改不得降低規(guī)定的產品質量水平和顧客適用性要求;
b.更改不得違反有關標準和法律、法規(guī);
c.工程部負責更改,其他人員未經受權無權更改,工程部做好技術文件更改記錄;
d.更改時所有部門及所有文件應同步更改。
四.技術文件的管理:
1.技術文件發(fā)放:
技術文件由工程部發(fā)放到相關責任部門,并在[文件發(fā)放記錄表]上登記,由領用人簽名。
2.文件使用和保管:
a.工程部根據工作需要合理發(fā)放給使用者;
b.使用者要妥善保管好文件,使用者未經技術部許可,不得擅自復印、外借技術文件。有遺失及損壞情況應及時報工程部辦理補發(fā)手續(xù);
c.工程部應建立[技術文件一覽表]及[外來文件一覽表];
d.技術文件由工程部歸口保管,工程部對上述文件應進行分類并妥善保管;
e.借閱技術文件須由技術部或廠務經理批準,并在[文件及資料借閱登記表]上做好記錄,由借閱人簽名;
f.對無使用及保存價值的文件,由工程部負責審批后及時收回銷毀,并填寫[文件及資料回收登記表];
g.對有保存參考價值的作廢文件,應在該文件上進行標識,并用專柜保存,以防誤用。
批準審核編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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