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yè)管理公司職員宿舍管理制度
物業(yè)管理公司職員宿舍管理制度
一、員工住宿原則:
1、公司可視情況為無本地住房的員工提供住宿條件;
2、本著福利性原則,員工住公司集體宿舍,應向公司繳納一定費用,公共秩序管理員、公共秩序班長、公共秩序員主管、廚師等公司免費提供住宿條件員工除外;
3、公司為住宿員工只提供床鋪,其它家俱自備;
4、員工宿舍原則上不準留宿外人,外地員工家屬探親,必須短時間(不超過3天)住宿的,必須經總辦批準;
5、公司根據(jù)管理需要,在宿舍設立宿舍管理員兩名,所有住宿人員必須服從管理。
二、管理制度:
1、未經批準嚴禁留宿外來人員,違者罰款50元。
2、宿舍會客時間為18:00-21:00,節(jié)假日為8:00-22:00。
3、所有人員住進和遷出,均需向總辦報告?zhèn)浒?并辦理鑰匙、用具交接手續(xù),離職辭退的人員需在離職日起三天內搬出宿舍。
4、宿舍內配置的物品,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損壞公共物品需照價賠償。
5、個人用具應擺放整齊,不得亂拉繩索、打鐵釘、貼畫。
6、個人棉被、衣物等起床后須疊整齊。
7、嚴禁裸體或只穿內衣在公共走廊內走動,嚴禁不關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