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業(yè)工程部各站房管理制度
物業(yè)工程部各站(房)管理制度
1.工程部各站內的一切設施,未經管理公司許可任何人員無權挪用。
2.工程部運行各站為特殊場所,有專人管理, 無關人員一律禁止入內。
3.除公司領導和公司保衛(wèi)部經理、安保主管因工作需要可進入各機房外,其他非各站(房)值班人員進行檢查、參觀、學習、聯系工作等事宜,必須經過工程部經理批準后方可進入。并認真執(zhí)行登記簽字制度,由各站(房)備存。
4.各運行站為24小時運轉,運行期間值班人員不得隨意離開值班崗位。
5.各站內的設備為特殊設備,必須嚴格按照操作規(guī)程和有關說明運行和保養(yǎng)。
6.值班人員必須做好運行記錄,設備出現問題應及時通知工程部主管,涉及系統(tǒng)停運等重大問題應同時通知工程部經理。由主管或經理組織相關人員盡快解決。
7.當班人員要儀表整齊, 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缺勤, 不擅自脫崗, 嚴禁做與本職無關的工作。當班時有事到部門經理處請假, 批準后方可休假。晚間及休假日要與公司值班經理請假, 批準后方可休假。與運行無關人員不得進入機泵房, 無關人員進入機泵房, 當班員工有責任勸離。
8.機房內禁止吸煙、不準擅自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機房,定期更換滅火器材。
9.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有關規(guī)定。
10.工程部各站(房)一切有關事宜的解釋權在工程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