閩侯縣實驗中學校園秩序管理規(guī)定
1、在上學、放學路上一定要遵守交通規(guī)則,學生過路口時要做到“一停二看三通過”,注意交通安全。上學時,從流洋、洽浦、壇石等村沿福古路上來和從實驗小學方向出來的同學,一定要靠右邊行車(或步行),到達學校對面后,過天橋到達校園,不得提前在半路中橫穿公路。放學時,往世紀芳洲、青岐方向和實驗小學方向的同學,一定要過天橋后,靠右邊行車(或步行)。
2、學生在過天橋時只能推著自行車行進,進入校門口前應推車進入校園,并把車停放在車棚里,同學不得在車棚內(nèi)逗留,若發(fā)現(xiàn)有偷或破壞自行車者,給予處分。
3、不準在校內(nèi)追逐打鬧,上下樓梯靠右行走,見老師和客人要主動問好、讓路。
4、不準拉幫結派,搞小團伙活動,不準帶外人進入校園。不準攜帶、使用管制刀具和其他用于打架的兇器。學生不準打架,否則給予相應處分。
5、學生不準在校內(nèi)賭錢、打撲克、吸煙,違者將受到嚴肅處理。
6、愛護校園內(nèi)的花草樹木和一切設施,損壞公物要照價賠償。
7、嚴禁移動和破壞校園設施。如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標志。保障消防器材、消防疏散標志的完整,嚴禁擅自開啟或關閉大樓的供水、供電開關,違者應賠償損失
8、嚴禁學生到江河湖泊游玩、或游泳。
9、學生必須按時到校,不遲到、不早退,放學后按時回家。
10、沒有特殊需要,所有學生在放學十五分鐘內(nèi)必須離開校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