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油銷售公司工程建設項目管理細則
石油銷售公司工程建設項目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石油銷售公司(以下簡稱'hb公司'或'公司')工程項目管理,保證工程質量、安全、工期,合理投資、提高工程建設管理水平,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hb公司的建設工程項目。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建設工程項目包括:
(一)新建、改擴建、技術改造項目;
(二)化工庫場新建、改擴建;信息項目新建、改擴建;
(三)其他項目建設。
第四條工程項目管理原則
1、化工庫、場:統(tǒng)一標識、按需建設、確保當前、兼顧長遠。
2、其他項目:嚴格工程管理,實現(xiàn)質量、安全、投資、工期控制目標。
第二章 組織機構及職責
第五條公司建設工程項目遵循產品經銷公司'兩級管理'、'一級實施'的制度要求,即實行產品經銷公司和hb公司對項目的分級管理,公司負責項目的實施。
第六條綜合辦公室是公司工程建設項目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對公司工程建設項目全程的實施、檢查、協(xié)調、指導,其建設工程項目管理職責包括:
(一)組織制定公司的工程建設標準、施工手冊等。
(二)負責工程建設項目全過程中的'質量、進度、資金'控制以及安全檢查,對于各項目的工程質量、工程進度和資金使用情況進行跟蹤和檢查。
(三)配合上級公司開展對項目的設計、預算、監(jiān)理。
(四)負責項目的談判、文件流轉和簽訂工作。
(五)負責項目的設計管理和施工圖會審工作。
(六)負責項目的開工報告的審核或審批。
(七)負責配合組織項目的招投標工作;負責項目的物資采購,做好監(jiān)督。
(八)負責公司項目的結算初審工作。
(九)負責項目付款的督促和協(xié)調。
(十)負責公司建設項目投資的資本金注入。
(十一)負責公司施工單位的推薦和篩選,并負責對公司入圍施工單位的考核及管理。
(十二)負責項目資料、報表的統(tǒng)計,并檢查上報資料是否真實準確、及時可靠。
第七條綜合辦公室亦是工程建設項目的具體實施監(jiān)督部門,對工程建設項目現(xiàn)場實施全過程監(jiān)督檢查。其職責是:
(一)負責落實國家及公司的相關制度、標準。
(二)參與項目設計管理和施工圖會審工作。
(三)負責項目的物資招標采購和物資現(xiàn)場驗收工作。
(四)參與項目的結算工作。
(五)參與項目實施過程的日常管理。
(六)參與項目的初步驗收和竣工驗收。
(七)負責項目的統(tǒng)計,并做到真實、準確、及時上報。
第三章 監(jiān)督檢查
第八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公司所有工程建設項目的檢查。
第九條檢查包括投資、安全、質量、標準化、進度、工期、現(xiàn)場管理、施工單位、材料采供、特種作業(yè)許可證、動火票、動土票、用電票等。
第十條檢查方式:
(一)全面檢查
(二)現(xiàn)場抽查
(三)專項檢查
(四)資料審查
第四章 設計管理
第十一條工程建設項目設計包括可研、初步設計、施工圖設計。
第十二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各項工程建設項目設計、評審,并對設計方案進行初審。
第十三條公司項目設計執(zhí)行產品經銷公司統(tǒng)一的設計、施工標準。
第五章 市場準入管理
第十四條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監(jiān)理、主要物資供應管理實行市場準入管理。其他工程建設項目實行市場招投標管理。
第十五條公司相關部室應嚴格執(zhí)行公司的市場準入規(guī)定,將資質良、信譽好、管理強、質量優(yōu)、并在行業(yè)中技術領先的設計、施工、監(jiān)理、材料供應單位納入初選和推薦范圍,報公司綜合辦公室,綜合辦公室經過考察后確定入網單位,并建立市場準入名單,向入選單位發(fā)放準入證。
第十六條公司建設項目的設計、施工、監(jiān)理、材料供應單位必須從公司入網單位中選擇。
第十七條綜合辦公室負責入網單位的管理。入網單位實行動態(tài)管理,綜合辦公室根據各公司每年上報的入網單位年度考核意見,對入網單位進行綜合考核,對考核不達標的單位取消入網資格。
第六章 招投標管理
第十八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標投標法》和上級公司有關規(guī)定,凡符合招投標條件的,公司工程建設項目應按法定程序進行招投標。
第十九條公司工程建設項目由產品經銷公司負責招標,公司綜合辦公室參與,且投標單位必須是公司入網單位。
第七章 實施管理
第二十條公司所有工程建設項目必須列入公司的年度計劃后方可實施。特殊項目,應按照審批權限,單項申報審批后方可實施。
第二十一條列入公司年度計劃的項目,由公司和上級公司溝通后確定。
第二十二條工程建設項目應編制開工報告,開工報告需報產品經銷公司審批。
第二十三條工程建設項目實施過程中,公司負責現(xiàn)場管理,應嚴格執(zhí)行各項制度、標準、規(guī)范,精心組織,實現(xiàn)質量、安全、工期、投資控制目標,上級公司負責對工程施工進行全過程監(jiān)督。
第二十四條對于epc模式的工程建設項目,綜合辦公室要做好管理、監(jiān)督工作,不得以包代管。
第八章 驗收管理
第二十五條工程建設項目具備驗收條件時,應按照國家、公司的相關規(guī)定進行竣工驗收。
第二十六條項目的驗收工作由綜合辦公室負責組織,上級公司參與。驗收結果由綜合辦公室上報產品經銷公司投資規(guī)劃部備案。
第九章 監(jiān)督與考核
第二十七條公司每年對工程建設項目進行檢查、總結、評比,應做好工程項目的日常監(jiān)督、檢查,做好臺賬、記錄登記。
第二十八條綜合辦公室根據檢查結果進行評選,對工程建設單位管理的先進單位和個人、違反規(guī)定的單位和個人向公司提出獎懲意見。
第十章 附則
第二十九條本辦法由綜合辦公室負責解釋和修訂。
第三十條本辦法未盡事宜,按國家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集團、產品經銷公司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第三十一條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