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篇 質量檢查工作制度
為加強生產運行管理,強化質量檢查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資料數據必須認真錄取,做到齊全、準確、整潔、完好,并及時存檔。
第二條 資料收集時間和內容:定時記錄工藝、設備運行情況及門站進站氣量和出站氣量。
第三條 認真填寫生產報表和記錄,做到生產動態(tài)明確,重要生產情況記載清楚,資料無差錯,字跡無涂改。
第四條 實行隨機質量檢驗制,每次檢修、每項工程及工作要實行過程檢驗和驗收檢驗的隨機質量檢查制度,并由專人負責。
第五條 實行定期質量檢查評比制度,定期對各班組的設備運行狀況、各種記錄、衛(wèi)生、勞動紀律等進行檢查評比。
第2篇 質量安全檢查制度
為了更好貫徹執(zhí)行建設部的“建安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建筑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和“施工安全用電規(guī)范”,以確保工程安全生產、質量優(yōu)良,因此,特制定如下質量安全管理制度。
一、 總公司的質量安全管理分三級(總公司,分公司或工程處、工程部,工地)進行,各級必須根據工程量的差異,按規(guī)定配專職的質量員、安全員和保衛(wèi)機構。
二、 總公司各級的質量驗收和安全檢查應嚴格按“兩個標準和一個規(guī)范”進行。
三、 總公司的質量驗收要隨工地的施工進度由專職質量員進行分項分部實測驗收。
四、 總公司的安全檢查制度為總公司一季度一次,分公司(工程部、工程處)一月一次,工地要天天檢查,發(fā)現隱患應立即整改,并做好檢查記錄和資料歸檔工作。
五、 總公司各級的質安負責人和主管生產的經理,必須按時組織質安檢查,不得缺席。
六、 質量和安全檢查的獎罰,將按總公司或上級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希望各級質量、安全管理人員牢固樹立“安全第一,質量第一”的思想,認真執(zhí)行以上有關規(guī)定。
第3篇 工程質量檢查制度措施
(1)作業(yè)隊必須嚴格按照質量體系文件的規(guī)定,從事質量活動,嚴禁隨意簡化程序,降低標準。
(2)嚴格執(zhí)行測量放線復核制度。
(3)嚴格執(zhí)行技術交底制度,必須采用書面形式,內容應詳細全面完整,有操作規(guī)程、作業(yè)標準、工藝要求和質量標準等,交接人員應互相簽名確認。
(4)切實執(zhí)行施工中的“三檢制”(自檢、互檢、交接檢),工序不經自檢、交接檢合格,不得進入下道工序。隱蔽工程未經監(jiān)理工程師檢查合格并簽認,不得進行隱蔽。
(5)每道工序或分項工程開工前,必須制定質量保證措施,明確質量標準和要求,并向作業(yè)人員進行全面詳細的交底,同時確認施工人員掌握了該道工序和分項工程的施工工藝、作業(yè)標準、質量要求等。
(6)對關鍵工序和特殊工序工程,應大力開展質量問題或事故預想活動,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質量問題認真分析、提前預想,制定預防措施并實施,并及時檢查落實情況。
(7)強化對施工過程的監(jiān)控力度,一般工序由作業(yè)隊長組織監(jiān)控,關鍵工序由項目經理組織監(jiān)控。
(8)對工程材料、成品、半成品進行質量檢查制度。
(9)分項、分部工程質量檢查,并對其質量等級進行對標評定制度。
(10)嚴格執(zhí)行隱蔽工程檢查程序,先自檢、再請檢,先隱檢,再隱蔽,確保隱蔽檢查一次合格率100%。
(11)施工過程施工計量(配合比)抽查制度。
(12)施工過程質量記錄的檢查和質量問題糾正、預防措施落實檢查制度。
第4篇 掘進工作面工程質量檢查驗收管理制度
為進一步規(guī)范質量標準化、工程質量考核行為,更好地貫徹執(zhí)行好《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使驗收考核工作組更加制度化、規(guī)范化,促進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的正常開展,規(guī)范現場施工行為,結合礦井現場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質標辦負責對全礦井下巷道質量標準化工作及單項工程進行動態(tài)監(jiān)督檢查、考核和驗收的歸口管理。
二、考核及驗收依據:《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集團公司《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實施細則》、作業(yè)規(guī)程、施工措施及公司有關規(guī)定。
三、、各施工單位必須在開工前將作業(yè)規(guī)程或施工措施、單項工程單或臨時派工單及時報送監(jiān)理方及礦相關部門,嚴禁無規(guī)程措施施工,補充規(guī)程(措施)必須在改變原施工設計工程沒有開始施工以前送交,不得因被有關部室查出問題以后編寫補充規(guī)程措施或修改設計,否則按無規(guī)程措施施工或按原規(guī)程措施驗收,作業(yè)規(guī)程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并在規(guī)程中明確注明。
四、各單位施工的工程必須始終保持動態(tài)達標,每月組織自檢,自檢認為大豆標準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向有關職能科室提出驗收申請、聯系驗收。否則,不予驗收(視為拒驗),后果自負。
五、質標辦組織的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或工程質量驗收,應通知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參加,有關職能部門或單位必須按時派人參加,參加右手人員應樹枝驗收標準,驗收完畢后,必須在驗收表(單)上簽字,并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無故不參加者將按公司有關獎懲辦法處理。
六、各種工程驗收時,必須嚴格按規(guī)定拉線(掛線)或使用激光定向儀,施工現場各種檢測工具(錨桿錨索拉力計、扭力扳手、乳化液配比折射儀、單體支柱測壓儀等)必須齊全有效、準確、完好正常使用,否則,改檢測項視為不合格。
七、在工程質量考核驗收中,充分利用各種檢測手段和檢測工具,用數據說話,對達不到工程質量要求和文明生產標準的,及時提出整改意見,下達整改通知單(整改通知單必須由施工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不按期整改的除對單位按規(guī)定處罰外,一并追究單位負責人 的責任呢,拒不簽字責任者,按有關獎懲辦法進行處罰。
八、煤巷掘進道遇斷層,煤體松軟,煤體節(jié)理發(fā)育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巷道超高超寬大于標準規(guī)定,必須有特殊施工措施,并注明支護方式,按施工措施,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考核驗收。
九、各單位施工的工程驗收時,工程主要負責人、驗收員必須參加,并積極配合驗收,并在考核驗收表(單)上簽字,確認驗收結果,提出意見,針對現場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拒不簽字,確認驗收結果的,按實際考核驗收為準,不予更改驗收結果。
第5篇 工程項目質量檢查驗收制度
1 編制依據
1、上級頒發(fā)的規(guī)程、規(guī)范、標準以及經過批準的本單位制定的實施細則。
2、有效的設計文件、施工圖紙及設計變更文件。
3、制造廠家提供的設備圖紙、技術說明中的技術標準和要求。
4、經上級批準的施工技術措施、合理化建議、先進經驗及技術革新成果中有關修改驗收標準的規(guī)定。
5、與有關單位議定的補充質量標準;上級或本單位召開的有關會議正式作出的技術決定。
2 工程質量三級檢查驗收:
1、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分隊(班)自檢、項目經理部復檢和工程管理部專檢三級進行。
(1)隊(班)自檢:施工人員應對施工質量負責,施工后立即自行檢查,發(fā)現問題即行處理,不合格不交工;并同時做好自檢記錄,在完工時交項目經理部復檢。
(2)項目經理部復檢:項目經理部對隊(班)提交的自檢技術紀錄進行復檢(全檢),工程管理部應組織足夠的人員深入現場,及時掌握施工情況,在組織復檢的同時,幫助施工班組解決施工過程中遇到的技術問題。
(3)工程管理部專檢:在項目部復檢完成后,填寫完成復檢記錄,向工程管理部提交質量檢查申請。
2、三級檢查驗收項目的劃分由管理科制定。
3、多工種接續(xù)施工的工程應進行工序交接檢查,上道工序不合格,下道工序施工人員有權拒絕繼續(xù)施工。
3 質量等級的評定:
質量等級的評定按分項、分部和單位工程三階段進行。質量評定分為合格、優(yōu)良兩級。分項或分部工程評級作為分部或單位工程的基礎。有100%以上分項評為優(yōu)良,且其中主要分項評為優(yōu)良的分部工程,其質量評為優(yōu)良,否則為合格。有100%分部工程評為優(yōu)良,且其中主要分部評為優(yōu)良的單位工程,其質量評為優(yōu)良,否則為合格。
1、分項工程合格級的標準如下:
(1)、符合圖紙和技術規(guī)范要求;
(2)、施工偏差不超過允許最大值;
(3)、工藝水平一般;
(4)、重要項目記錄完整、資料完全,自檢工作認真。
2、分項工程優(yōu)良級的標準如下:
(1)、完全符合圖紙和技術規(guī)范要求;
(2)、施工偏差值小;
(3)、工藝水平較高、整齊美觀;
(4)、全項目自檢認真,施工記錄完整、準確、及時,資料齊全。
本工程質量評定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經濟貿易委員會發(fā)布的《110~500kv架空電力線路工程施工質量及評定規(guī)程》的有關規(guī)定進行評定,分項工程在施工過程中發(fā)生質量不合格時,應及時返工重作。分部及單位工程質量不合格者,應進行技術鑒定,嚴肅認真地決定處理辦法。返工重作的工程,應重新評定質量等級。
第6篇 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管理制度
為使我公司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規(guī)范化、制度化、經?;?、繼續(xù)鞏固質量標準化成果,夯實安全工作基礎,特制定以下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管理制度。
一、驗收制度
1、質量標準化辦公室每月對安全生產系統(tǒng)井巷工程質量及井上、下十一個專業(yè)全面檢查一次,評分結果在月底安全例會上通報。
2、每天質量檢查組成員三班入井,共同參與對該周確定檢查專業(yè)各地點環(huán)節(jié)的安全質量檢查監(jiān)督工作。
二、驗收辦法及要求
1、驗收人員要熟知驗收標準,帶好驗收表格、卷尺、線繩等驗收工具進行驗收。
2、檢查采用均勻隨機抽點的辦法,采掘工作面的驗收點一般不少于5個。
3、現場要嚴格按驗收標準進行驗收得分,不得弄虛作假,做到“誰檢查、誰得分、誰簽字、誰負責”。
4、對特殊的工程要組織有關單位負責人進行專門檢查驗收。
5、驗收檢查出的問題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被檢單位。
6、檢查的原始記錄質量標準化辦公室要歸檔保存,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匯總各專業(yè)的存在問題,及時送有關單位進行處理。
7、對檢查出的問題要進行回查,對沒有按時改正的要追查原因,進行處罰。
三、評分定級
1、每次檢查結束,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對檢查情況進行匯總,依據山西省煤炭工業(yè)廳編制的《山西省煤炭工業(yè)廳關于印發(fā)山西省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標準及考核評級辦法的通知》中的有關規(guī)定及本公司實施細則進行打分定級。
一級:檢查考核得分90分及以上,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安全管理專業(yè)不低于90分,其它4個專業(yè)不低于80分。
二級:檢查考核得分80分及以上,采煤、掘進、機電、運輸、一通三防、地測防治水、安全管理專業(yè)不低于80分,其它4個專業(yè)不低于70分。
2、凡存在《國務院關于預防煤礦生產安全事故的特別規(guī)定》(國務院令第446號)第八條十五項重大安全隱患之一的礦井以及不符合國家、省政府及省煤炭廳相關規(guī)定的,不予認定安全質量標準化礦井等級。
四、考核獎懲制度
1、月排名考核獎懲:單月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評分排名,按隊考核,第一名獎勵3000元,第二名獎勵1500元,第三名獎勵500元,最后一名罰1500元,并和每月“個人安全賬戶”中10%的質量標準化工資掛鉤。
2、月打分考核獎懲:對每月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評分不達80以上的專業(yè)每次罰款500元,全部由管理人員(組長、班長、跟班隊長、副隊長、隊長、分管副部長、部長)承擔。
四、總結上報
每月27日前,由質量標準化辦公室將上月各專業(yè)評分和隊組考核情況及獎勵等工作情況以書面形式匯總上報企管辦,并將每月安全質量標準化驗收考核匯總表經安全副總簽字后上報公司。
第7篇 質量檢查驗收制度
質量檢查是保證工程質量的重要環(huán)節(jié)。質量檢查要以預防為主,減少事故的發(fā)生和損失。
1、安裝維修前監(jiān)督檢查及內容
1.1施工合同、開工報告已辦理;
1.2設計文件、施工圖紙滿足開工需要;
1.3施工調查工作已完成;
1.4圖紙會審,技術交底工作按規(guī)定執(zhí)行,并有記錄;
1.5實施性施工組織設計已編制、審批;
1.6特種設備作業(yè)人員是否持證上崗;
2、安裝維修過程中的檢查內容及要求
2.1測量正確,精度符合要求;
2.2按照設計文件、技術標準、施工規(guī)范工藝要求組織施工,操作方法正確,質量符合設計、合同的要求;
2.3變更設計履行審批程序;
2.4安裝維修記錄填寫及時、真實、準確、完整,簽證齊全、符合要求;
2.5有關保證施工質量的措施,已制定和落實;
2.6嚴格執(zhí)行班組自檢、互檢、交接檢制度,發(fā)現問題及時處理,記錄齊全;
3、驗收檢查
安裝維修過程結束后,由主管領導組織,安質部、施技部、項目中心、技術中心派質檢人員對安裝維修質量進行驗收檢查。主要檢查內容是:
3.1.查看技術資料、工序記錄;
3.2空載試驗、重載試驗等;
3.3提出整改意見或措施,明確整改責任人和期限;
3.4施工單位完成整改后及時反饋或進行復查。
4、專業(yè)檢驗檢測
驗收檢查合格后,邀請具有相應檢驗檢測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檢驗檢測,檢驗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8篇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制度范本
1、礦每月底進行一次工程質量施工情況的驗收和結算,將結果公布或反饋到各施工單位,存檔在案。
2、各級檢查驗收員在進行工程質量驗收時,要本著認真負責的態(tài)度,嚴禁弄虛作假。
3、各工程質量監(jiān)督員在日常的工程質量的檢查驗收、預檢中,發(fā)現工程質量問題,必須及時填寫整改意見書,分別送施工單位、生產科、勞資科各一份。
4、施工單位要嚴格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施工,凡不按規(guī)定施工,而造成工程質量不合格的,礦將責令施工單位返工并處以200~2000元罰款,嚴重的必須立即停工。
5、施工工程項目必須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安全技術措施,并制定工程質量標準,無工程質量標準,不驗收結算。
6、當月施工的所有工程項目,必須有驗收數據,并報工程質量監(jiān)督小組組長及安監(jiān)站簽閱后,方可生效,進行結算。
第9篇 工程質量檢查、驗收、評定管理制度
1 總則
l?為了加強****風電工程項目質量管理,規(guī)范工程的設計、監(jiān)理、施工、調試等建設各方的行為,明確各方職責,依據《中國****集團公司工程質量管理辦法》制訂本細則。
l?本辦法適應****風電工程質量管理工作。
l?工程項目必須按照國家有關項目法人責任制的規(guī)定,嚴格遵守國家有關質量的法律規(guī)定、政策、標準,并在有關管理制度和合同中予以具體體現。
l?工程建設各方均應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切實履行自己的義務。若合同中有關約定不夠明確,當事人又不能通過協商達成協議的,應按國家、行業(yè)質量標準履行;沒有國家、行業(yè)質量標準的,按同行公議標準履行。
l?工程建設必須貫徹“百年大計,質量第一”的方針,當質量與工期、質量與成本、質量與效益發(fā)生矛盾時必須把質量放在首位。
2 質量管理目標
l?不發(fā)生重大及以上質量事故。
l?有效控制質量通病,觀感質量及施工工藝達到國內先進水平。
l?滿足****機組達標投產中的質量要求。
l?整體工程質量達到優(yōu)良標準。
3 參加工程建設各單位質量管理職責
3.1 建設單位的質量管理職責
l?按照基本建設程序組織工程建設,開工前必須辦理工程質量監(jiān)督手續(xù)。
l?根據工程建設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有效的工程質量保證體系,制定適合本工程的質量管理實施辦法。
l?依法通過招標選擇有質量保證能力的勘測設計、施工、調試、監(jiān)理等單位和材料、設備的供應商,并對其進行資格與業(yè)績審查,確保其具備相應的資質等級和所要求的業(yè)績。
l?向有關的勘測設計、施工、調試、監(jiān)理等單位提供與建設工程有關的原始資料,并確保原始資料真實、準確、齊全。
l?在招標文件和合同文件中,明確質量標準以及合同雙方的質量責任,建立相應的質量保證金制度。
l?做好現場質量管理工作,定期組織開展工程質量檢查、考核及獎懲。
l?根據工程規(guī)模委托有資質的檢驗機構,抽查和復核承包商上報的實驗數據或其他有必要核查的數據。
l?組織或委托專門機構負責設備監(jiān)造、出廠驗收和設備運輸監(jiān)督。
l?組織或參加工程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積極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鑒定和質量巡視工作。
l?負責向質量監(jiān)督中心站報告工程質量情況。
l?組織好資金供應,保證合同規(guī)定的工程款,確保施工單位無后顧之憂抓好工程質量。
l?無監(jiān)理工程師質量簽證,不得支付工程款。
l?監(jiān)督設計、監(jiān)理、施工和調試等單位組織落實在合同中承諾投入本工程的技術力量、設備、和人力等資源,以確保施工質量。
l?每個合同項目和整體工程完工后,應按規(guī)定組織設計、施工、監(jiān)理等有關單位進行驗收,未經驗收合格不得投入使用。
l?嚴格按照國家有關檔案管理的規(guī)定,建立健全工程質量管理與工程質量事故檔案,并在建設工程竣工驗收后及時向有關部門移交建設工程檔案。
3.2 監(jiān)理單位的質量管理職責
l?建立、健全有效的監(jiān)理質量管理體系。
l?選派具備相應資格的總監(jiān)理工程師和監(jiān)理工程師進駐施工現場。
l?審批施工單位的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技術措施。
l?簽發(fā)設計單位的設計變更文件(包括施工樣圖)。
l?主持設計交底和圖紙會審。
l?簽發(fā)經業(yè)主批準的設計變更。
l?組織檢查、檢驗進場的材料和設備。
l?簽發(fā)質量簽證。
l?負責按規(guī)定監(jiān)督與控制工程質量,定期編寫質量報告。
l?協助建設單位進行施工單位資格審查。
l?按本辦法及有關規(guī)定組織或參加質量檢查、工程質量事故調查和處理、工程驗收工作,支持和配合工程安全鑒定和質量巡視工作。
l?建立、健全工程監(jiān)理檔案。
第10篇 掘進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制度
掘進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
1、掘進工程質量的檢查
為進一步提高工程質量合格率,減少工程事故,在掘進過程中必須及時對工程質量進行檢查。井巷工程掘進和凈斷面幾何尺寸的檢查以斷面為基礎。斷面的取定采用等分法或等距離法,分項工程的長在50米以上,每10米取一個斷面;10~15米取3~5個斷面;10米以下酌情選定。但工程重要部位必須至少選定1~2個斷面進行檢查。每一個斷面的檢查點數,天井不得少于8個,其中有6個以上符合標準為合格。
2、掘進工程質量的驗收
掘進工程質量驗收應符合《冶金礦山井巷工程質量檢驗評定標準》,對于達不到工程質量的巷道應按照標準進行修改。
第11篇 學校區(qū)域質量檢查保證制度
學校物業(yè)區(qū)域質量檢查與保證制度
1.檢查項目
(1)安全防范:來訪與進出物品的登記、各通道門開啟迅速,鑰匙保管規(guī)范、按規(guī)定執(zhí)行驗證,認真仔細。
(2)衛(wèi)生質量:走廊、樓梯、地面、墻壁、廁所無痰跡,無腳印,無污垢,無尿垢,無銹垢;屋頂墻角無蜘蛛網;盥洗臺、水池、大小便池、痰盂無污跡;門窗、玻璃、燈具應保持無灰塵,無污垢;地下室、垃圾箱內、滅火器、消防配電箱、衛(wèi)生間儲存工具地點、電梯井內干凈整潔;夜班保潔員晚10:00后方可進行教室進行打掃,要求黑板潔凈、講臺、書桌、地面無污跡、無塵灰,無雜物。
(3)維修節(jié)能:上下水、照明燈具及開關、暖氣、消防設施、窗戶玻璃、報修及時情況。
(4)勞動紀律:考勤、請假情況、工作履行情況。
(5)儀容儀表:工作服、工作牌、工作服務態(tài)度、休息室衛(wèi)生情況。
2.檢查人員及地點
人員包括各樓宇樓長,地點是全部25座教學辦公樓宇,樓長與檢查樓宇進行錯區(qū)交叉檢查方式,具體安排見質量檢查計劃單。
3.檢查要求
(1)按物業(yè)經營公司員工考核細則扣分標準進行扣分,每月每人扣分標準為10分(其中包括個人負責的公共樓宇自檢自查的扣分標準為4分)。
(2)每月25日務必把每人的質量檢查扣分情況交至質量檢查組信箱(負責人:**)。
(3)根據以上扣分標準的完成情況,對公共樓宇管理員進行每月的績效考核評定。
(4)如有未完成指標者,中心質量檢查負責人直接進行通報。
(5)按照每月質量檢查巡視時間表,如有變動按中心隨時安排檢查。
(五)質量檢查計劃單
檢查內容:檢查地點檢查人檢查時間檢查結果
安全保障
衛(wèi)生質量
維修節(jié)能
勞動紀律
儀容儀表
備注
注:檢查內容根據每月實際情況進行填寫,檢查地點與檢查人區(qū)域間相互調整。
第12篇 安全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三違處罰管理制度
為了加強鴻運煤礦安全質量標準化工作,認真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十二字方針,強化安全質量管理,使我礦的安全質量管理實現規(guī)范化、制度化、科學化,進一步強化管理,落實責任,狠反“三違”,及時排除各類事故隱患,搞好礦井質量標準化工作,確保企業(yè)安全生產,依據《安全生產法》、《煤礦安全監(jiān)察條例》、《煤礦安全規(guī)程》,鴻運煤礦特制定了質量標準化檢查驗收及安全隱患“三違”現場處罰辦法。
第一章:通用部分
第 1 條:礦必須每周星期六對全礦井的安全質量標準化進行全面的檢查驗收,由總經理或礦長主持,礦領導及各隊隊長、機電負責人、安檢人員、瓦斯檢查員等有關人員參加。(2)以上人員每天下午四點在礦二樓會議室參加安全生產調度會,無故不參加會議一次罰款50元。遲到或早退每次罰款20元。
第 2 條:對井下各隊工程質量驗收要評比、打分(優(yōu)良品、合格品、不合格品)每次檢查完要開專題會議,要有獎有罰。對每次檢查的工程質量要存檔,月末一次考核,凡每次檢查的工程質量出現一次不合格品罰200--500元,優(yōu)良品每次獎100--300元,合格品不獎不罰。
第 3 條:對井下現場監(jiān)督檢查“三大規(guī)程”和安全措施及質量標準化的落實情況,發(fā)現職工“三違”及時制止并追查處理,對于違章指揮、違章作業(yè)而造成的責任事故,本著“四不放過”的原則,找出責任人進行教育,并經予行政、經濟處罰。
第 4 條:檢查隱患排查情況,井下跟班人員和現場當班班組長,負責當班的隱患排查,對查出的問題要現場解決,對現場不能立即解決的問題要責任到人,限期解決。
第 5 條:關于“三違”現象處罰辦法,具體如下:
第 6 條:1、入井人員不戴安全帽,不隨身攜帶自救器和礦燈者罰款30--50元,罰井口檢身工20元,攜帶煙草和易燃品下井者罰款500元,并開除工職、罰檢身工100元;
2、特殊工種不持證上崗、地面、井下各崗位人員脫崗一次罰款30--50元;
3、井口檢身工不嚴格執(zhí)行檢身制度和出入井人員清點制度,每次罰款50元;
4、入井前喝酒,罰本人50元。
第 7 條:跟班礦長、隊長、安檢員、瓦檢員提前升井,脫離崗位者罰款50元。
第 8 條:瓦檢員假檢查,假記錄每次罰款50元。
第 9 條:礦井出現重大安全隱患不匯報、不組織處理,罰現場跟班人員50--100元。
第10條:領導違章指揮,罰款50--300元,工人違章作業(yè)罰款30--100元。
第11條:在工作場所睡崗,上班有意遲到,提前離開工作崗位的罰款20--50元。
第12條:火工品庫房內火工品領退制度不健全,實物與臺帳不符者,罰本人50--200元,并根據情節(jié)追查處理。
第13條:全礦所有管理人員有事必須向礦長請假,職工向生產礦長郭礦長請假。如無故不請假者,曠工一個罰款50元。
第二章 采、掘、巷、修
第14條:采煤工作面上下安全出口不暢通,并不按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施工,罰隊100--200元,并責令立即整改。
第15條:工作面的傘檐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不及時處理罰隊每處100元。
第16條:工作面放炮后不按規(guī)定打好臨時支護、或不按規(guī)定回柱,罰隊100--300元,罰跟班隊長30--50元。
第17條:空頂作業(yè)或提前摘柱,失效柱不及時恢復或更換,罰隊100元。罰當事人50元。
第18條:工作面不按規(guī)定支護不栓保險繩罰
隊每根10元。
第19條:不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罰跟班隊長30元。
第20條:工作面頂板變軟時,不及時護頂,底板變軟時,不按規(guī)定穿“鞋”,傾角變大,不按規(guī)定挖柱窩。罰工區(qū)隊100--200元,罰現場跟班領導50--100元。
第21條:掘進工作面不按規(guī)定架設超前支護,罰工區(qū)隊50--100元,罰現場跟班領導50--100元。
第22條:工作面不按規(guī)定支護,造成空頂作業(yè),罰工區(qū)隊100--200元,罰跟班領導30--50元。
第23條:工作面漏頂,掉包不及時處理造成大面積冒頂,罰工區(qū)隊1000--5000元,罰跟班領導200--1000元。
第24條:采煤工作面使用的單體支柱,金屬絞接梁配備不足,不按作業(yè)規(guī)程要求施工,罰隊100--200元。
第25條:回柱放頂時無人監(jiān)護,一人作業(yè),罰跟班礦長或隊長30元。
第26條:人員冒險進入老空區(qū)作業(yè),罰隊200元,罰違章者30--50元。
第27條:未按工作面最大、最小控頂距控制頂板,提前或拖后回柱放頂。罰區(qū)隊100--200元。
第28條:工作面柱距、排距超過規(guī)程規(guī)定,出現一處罰隊每處10元。
第29條:支柱不站立存放,任意用鎬、錘等硬物直接敲打、撞擊柱體和三用閘。罰違章者每次30元。
第30條:工作面支柱壓死,不先打好臨時支護,用挑頂臥底方法回撤,違章用炮崩或機械強行回撤,罰工區(qū)隊100元,罰當事人30元。
第31條:單體液壓支柱回柱時不使用專用手把,用其他工具代替,罰違章者10元。
第32條:工作面支柱排列不整齊,歪斜、接頂不實、迎山無力,罰隊50--100元。
第33條:兩道積水、雜物、浮煤、浮矸、支護不完整可靠,罰隊100元。
第34條:泵站乳化液配比不符合規(guī)定,泵站壓力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罰當班電工50元。
第35條:掘進工作面當頭不及時支護,空頂冒險作業(yè),罰隊100元,罰跟班領導50元。
第36條:架棚巷道掘進必須使用前探梁,放炮后及時前探支護,無前探支護罰隊100元。
第37條:架棚不挖柱窩,或棚腿架在浮煤(矸)上,架棚支護背幫不牢,頂不實,罰隊100元,罰跟班隊長30元。
第38條:掘進工作面水溝滯后工作面窩頭距離超過20米,罰隊100元。
第39條:掘進工作面巷道偏離中線0.3m以上影響安全使用,罰工區(qū)隊100--300元,罰隊長50--100元。
第40條:巷道貫通前貫通不設警戒罰隊100元,罰跟班隊長、班長各50元。
第41條:工作面出現透水預兆時,不及時撤人,繼續(xù)施工,罰隊500元,罰跟班隊長、班長各50--200元。
第42條:工作面有害氣體,瓦斯超限時不及時撤人,繼續(xù)作業(yè),罰工區(qū)隊500元,罰跟班礦長或隊長、瓦檢員50--100元。
第43條:不按照“有疑必探”的原則超前打探眼或探眼數量、深度不夠,罰隊300元。
第44條:放炮打倒棚子不及時扶起,罰跟班隊長50元,班長30元。
第45條:維修巷道違反由外向里,先支后回的原則,罰跟班隊長班長各50元。
第46條:掘進巷道支架架設不符合要求,(上下山)迎山角度不符合要求,絞頂不實,背幫不嚴,罰隊(每架)20元。
第三章 打眼放炮
第47條:爆破工不持證上崗,接觸爆破材料的人員不穿棉布或抗靜電衣服,罰違章者20--50元。
第48條:雷管和炸藥未分開運送,不使用專用箱和專用包,罰違章者30元。
第49條:爆破員不按照爆破說明書,操作規(guī)程進行爆破作業(yè),罰爆破工50--100元。
第50條:爆破工沒有把炸藥,電雷管分開存放在專用的爆破材料箱并加蓋上鎖,罰違章者30元。
第51條:雷管腳線不扭結,罰違章者20元。
第52條:裸露爆破,罰違章者50元。
第53條:炮眼的封泥長度達不到規(guī)定要求,罰爆破員20元。
第54條:爆破作業(yè)不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爆破制度,罰違章者30元。
第55條:爆破作業(yè)不設警戒罰責任人100--200元。
第56條:爆破地點附近20m以內風流中瓦斯?jié)舛冗_到1.0%時,仍然放炮作業(yè),罰隊200元,罰跟班隊長、安檢員、瓦檢員、爆破員各100--200元。
第57條:放糊炮、明電放炮、用放炮處理煤倉罰隊100元,罰違章者50元(處理煤倉或溜煤眼堵塞,必須使用被筒式炸藥,并要有安全措施)。
第58條:放炮時煤電鉆未拉到安全地點或不停電者,罰跟班隊長、班長各50元。
第59條:跟班隊長、班長不安排專人在人員可能進入爆破地點的通道上擔任警戒工 作,罰違章者各50--200元。
第60條:警戒工提前脫離工作現場不負責任者,罰警戒工50元。
第61條:有下列情況之一者,罰放炮員20--50元:
(1)、爆破母線長度達不到規(guī)程要求。
(2)、爆破母線不固定放炮,炮后不收線。
(3)、每次爆破作業(yè),爆破工不按規(guī)定最后離開爆破地點。
(4)、發(fā)爆器的鑰匙爆破工不隨身攜帶,轉交他人。
(5)、爆破后不立即將鑰匙拔出,摘掉母線并扭結短路。
(6)、裝配引藥不在安全可靠、通風條件良好的地點進行。
(7)、放炮母線有明接頭。
第62條:爆破母線,連接腳線,檢查線路和通電工作,由非爆破工操作,違章者罰20--50元。
第63條:繼續(xù)對殘爆眼、拒爆眼用煤電鉆、風鉆在原孔內打眼,罰違章者每人50元。
第64條:不用放炮器放炮,使用其他電源放炮,罰違章者50元。
第65條:炮眼內發(fā)現異常仍在裝藥放炮,罰違章者50元。
第66條:從成束的雷管腳線中猛拉硬拽,罰違章者20元。
第四章:一通三防
第67條:在通風行人的巷道堆放材料、雜物。罰隊50--100元。
第68條:停風地點不撤人或無風作業(yè),罰隊100--200元,罰現場跟班領導50元。
第69條: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罰瓦檢員50--100元。
(1)、風筒接口不嚴,漏風嚴重。
(2)、風筒有破口,漏風嚴重。
(3)、風筒吊掛不直,反接風筒。
(4)、風筒不每環(huán)必掛。
(5)、風筒被其他物體擠壓不暢通。
(6)、風筒距迎頭不符合規(guī)定。
(7)、風筒、風門跑風嚴重。
(8)、錯套風筒圈,花接風筒。
(9)、作業(yè)地點無瓦斯牌板。
第70條:無計劃停電停風、罰隊每次100元,罰瓦檢員每次50元。
第71條: 瓦斯超限不采取措施處理,而強行作業(yè),罰隊500--1000元,罰瓦檢員100--500元。
第72條:瓦檢員空班漏檢或脫崗、睡崗、假檢、無故不交接班,罰瓦檢員50--100元。
第73條:瓦斯超限瓦檢員、安檢員執(zhí)行任務時,其他人員不聽勸阻,強行作業(yè)的并打罵瓦檢員、安檢員,罰打罵者100--200員,并根據情形追究處理。
第74條:瓦檢員不填寫牌板,不填寫當班日報表及記錄,罰瓦檢員30元。
第75條:損壞監(jiān)測儀器儀表,傳感器罰違章者50--200元。
第76條:有盲巷沒設柵欄、警示牌、管理牌或不填寫參數,罰當班瓦檢員50元。
第77條:人員進入盲巷內作業(yè),罰違章者100元。
第78條:在井下無安全措施,進行氧焊、焊接工作,罰違章者100--200元,并追查處理。
第79條:井下使用燈泡取暖,罰違章者500元。
第80條:不隨手關閉風門造成風流短路,罰違章者30元。
第81條: 破壞通風設施,發(fā)現一次罰50--100元。
第五章:機電
第82條:電纜破皮漏電或接線中出現明接頭、雞爪子、羊尾巴,出現一次罰電工50--100元。
第83條:機電設備保護不齊全、擅自甩掉電器保護裝置、調整整定值、保險管用銅、鋁、鐵絲代替,查出一臺(次)處罰電工50--100元。
第84條:帶電檢修或搬遷電器設備,查出一臺(次)罰電工或區(qū)隊50--100元。
第85條:機電設備失爆,出現一處罰電工50元。
第86條:檢查、檢修機電設備時,不掛“有人工作,嚴禁送電”警示牌,查出一次罰檢修工50元。
第87條:瓦斯?jié)舛瘸^《規(guī)程》規(guī)定時,打開防爆電器設備隔爆殼進行檢修,發(fā)現一臺(次)罰維修工100--500元,并追查處理。
第88條:對防爆設備積塵、污垢不清理,防爆面變形、劃傷、銹蝕不處理以及殼體表面油漆脫落部分不處理,接地保護不合格,查出一臺罰電工50元。
第89條:在井下拆卸礦燈,發(fā)現一次罰違章者50--100元。
第90條:繼電保護裝置不合理,查出一臺罰電工50元。
第91條:礦燈燈鎖失效、燈頭圈松動、玻璃破裂、酸池漏液、燈線絕緣老化,未經處理而發(fā)放使用,發(fā)現一臺罰充電工或相關責任人30元。
第92條:在電器設備上蹲坐或睡覺,查出一人罰當事人30元。
第93條:檢修刮板輸送機不停電、不閉鎖,查出一次罰隊100元,罰當事人30元。
第94條:掘進面無風電閉鎖,查出缺項一處罰電工100元。
第95條:皮帶機綜合保護裝置不齊全,查出一處罰當事人50元。
第96條:運煤皮帶機運送工具、材料、配件等,查出一次罰隊200元,罰違章者50元。
第97條:機械設備外露旋轉部位無安全防護柵欄,查出一處罰當事人100元。
第98條:人員乘坐皮帶,查出一人(次)罰個人50--100元。
第六章:運輸
第99條:井下從事電氣焊、氣割等工作無專門安全措施,并且未經礦長、工程師批準進行作業(yè)發(fā)現一次罰隊500元,罰違章者100--200元,并追查責任嚴肅處理。
第100條:提升不掛保險繩,查出一次罰當事人50--100元。
第101條:小絞車司機兼做把鉤工,查出一次罰違章者50元。
第102條:采區(qū)、材料上山提升不設警戒,不執(zhí)行“行人不行車,行車不行人”制度,查出一次罰當事人50--100元。
第103條:提升系統(tǒng)信號不齊全,查出一次罰電工50--100元。
第104條:無信號或信號不明確盲目提升,發(fā)現一次罰絞車工30--50元。
第105條:鋼絲繩在絞車滾筒上不用壓繩板壓緊,鋼絲繩死彎、壓扁、斷絲、麻芯外露、溝頭繩卡子不按規(guī)定并且松動,查出一次罰責任人100元。
第106條:斷電放飛車,查出一次罰絞車司機30元。
第107條:同向推車的距離,巷道坡度小于千分之五,小于10米,坡度大于千分之五,小于30米,不按規(guī)定距離推車的現場工作人員發(fā)現一次罰款20元。
第108條:斜井提升中礦車掉道,用絞車牽引強行復位,發(fā)現一次罰絞車工50元。
第109條:機車司機離開坐位時,不切斷電源,發(fā)現一次罰司機30元。
第110條:不按規(guī)定掛車,而超掛車輛提升,查出一次罰掛鉤工30元。
第111條:小絞車提升摘鉤后不收繩,不關閉擋車門,發(fā)現一次罰當事人30元。
第112條:扒車、蹬車、跳車、查出一人罰違章者50--100元。
第113條:(地面)絞車運行中司機吸煙操作或雙手撒把等,查出一次罰司機50元。
第114條:掘進機不按操作規(guī)程規(guī)定操作每次罰司機50--100元。
第115條:不是掘進機司機而操作掘進機發(fā)現一次罰款100--500元。
第116條:掘進機必須按說明書加油,保養(yǎng)、維護,否則每次罰當事人50--100元,主管領導100--200元。
第117條:掘進機經技術專家論證是人為而造成的機械損壞按損壞部件50%--80%賠償。
第七章:執(zhí)行說明
第118條:本辦法僅限于鴻運煤礦安全隱患“三違”現象處罰執(zhí)行標準。
第119條:本辦法所確定的處罰對象屬個人違章行為只處罰違章者本人,屬工區(qū)(隊)集體違章者只處罰工區(qū)(隊)。
第120條:本辦法罰款金額范圍,下限適用于一般安全隱患或者是“三違”人員能夠主動承認錯誤的行為,上限適用于安全重大隱患“三違”人員不能正確認識錯誤,主動糾正錯誤行為。
第121條:本辦法解釋權,屬鴻運煤礦。